在建筑設計中合理設置排煙閥,以達到更好的排煙效果,需要綜合考慮多個因素,包括建筑的結構、使用功能、人員分布、火災風險等。
一、明確排煙閥的功能和類型
功能:排煙閥的主要功能是在火災時排除煙氣,為人員疏散和消防救援提供清晰的視線和安全的通道。
類型選擇:根據建筑的具體需求選擇合適的排煙閥類型,如手動排煙閥、電動排煙閥等。電動排煙閥可以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實現自動開啟和關閉,提高排煙效率。
二、合理確定排煙閥的位置和數量
位置選擇:
排煙閥應設在儲煙倉內,確保煙氣能夠順利被吸入排煙系統。
排煙口應設置在頂棚或靠近頂棚的墻面上,并盡量遠離安全出口,以避免煙氣對疏散人員的影響。
排煙閥在垂直風管與每層水平風管交接處的水平管段上、一個排煙系統負擔多個防煙分區的排煙支管上、排煙風機入口處以及穿越防火分區處等位置也應設置。
數量確定:
根據建筑面積、人員密度和火災風險等因素,合理確定排煙閥的數量。確保每個防煙分區內至少有一個排煙閥,且相鄰兩個排煙閥之間的距離不應過大。
排煙閥的間距設置應保證防煙分區內任一點與近的排煙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大于30m,以保證煙氣的有效排除。
三、確保排煙閥的可靠性和靈活性
手動操作裝置:
常閉排煙閥或排煙口應設置手動開啟裝置,并安裝在明顯可見、便于操作的位置。手動操作裝置的高度應距樓地面1.3m~1.5m之間,以確保人員能夠輕松操作。
手動操作裝置應靈活可靠,預埋套管不得有死彎及癟陷,以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開啟排煙閥。
聯動控制:
電動排煙閥應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實現自動開啟和關閉。當火災發生時,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能夠迅速識別火源位置,并聯動開啟相應的排煙閥,將煙氣迅速排出建筑。
聯動控制系統應經過嚴格測試和調試,確保其可靠性和穩定性。同時,應定期對聯動控制系統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其正常運行。
四、考慮其他因素
風速控制:排煙閥的風速應控制在合理范圍內,以避免對建筑結構造成損害或影響排煙效果。一般來說,排煙口的風速不宜大于10m/s。
防火措施:在排煙閥周圍應設置防火措施,如防火閥等,以防止火勢蔓延至排煙系統。同時,排煙閥的材質也應具備耐火性能,以確保在火災中能夠保持完整和有效。
系統兼容性:排煙系統應與建筑的其他系統相兼容,避免相互干擾或影響。在系統設計時,應充分考慮各系統之間的協調和配合。